彩虹集团(00302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
更新时间:2026-04-21 11:28 发布者:admin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彩虹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指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8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电器”)分别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3月3日,公司、生活电器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了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1、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之一“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分阶段将用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划转至生活电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63258536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以增资方式累计向生活电器专户转入募集资金90,000,000.00元,生活电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855,343.34元。

  2、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生活电器为“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生活电器已在中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

  55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该账户划转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生活电器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634,422.2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2,290,858.13元,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属于服务公司全局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实施完成后,能有效提高公司仓储及产品配送能力,提升市场响应速率;通过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流程效率,加强对经销商等销售渠道管理,实时追踪货物流向及地区销售情况,精准实现产品在不同区域的覆盖,有利于公司对不同销售区域实施不同策略提升销售能力。同时,项目实施后将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信息共享,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等情况及原因详见本报告“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或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本金余额合计29,479.24万元(其中本金29,300.00万元),本年累计取得收益458.98万元,现金管理未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等方面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议案》,决定将“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6月30日。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生活电器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12路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不变,同时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叠加建筑材料、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定于2022年末完成的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动态,加大了自动化专用设备的研发改造力度,逐步投入生产,这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整体产能。此外,市场需求对高端智能化和个性化产品的增长促使公司调整项目投资进度,优化市场定位与产品结构,通过持续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并合理配置资源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三)“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说明

  1、“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1)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原主要内容为建设公司线下营销渠道及建立大数据中心,包括在各销售区域购置仓库、办公及储运设备,建设开发“彩虹集团大数据中心”等,有利于扩展公司仓储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营销管理,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公司网络零售占比呈逐年增长态势。2025年上半年,公司线上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45.24%。为适应线上销售集中仓储、精准库存、信息化管理、快速处理的要求,兼顾线下渠道配送需求,公司将原各地分散仓储、配送发货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整合资源配置,拟在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生产基地(暨子公司生活电器经营地)新建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的仓库,同时购置智慧仓储物流系统设备及软件,以实现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体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营运能力。

  (2)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原因:生活电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位于新津工业园区A区,园区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因此,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3)“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首次延期后,原计划于2024年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销售渠道结构变化,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决定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建设内容,将营销网络建设方式由拟在各地购置仓库优化为购置与自建相结合,该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延后,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基于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所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度,审慎、科学、合理决策,过程中结合公司实际持续优化完善,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彩虹集团董事会出具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6第0250000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彩虹集团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1、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上市前,子公司生活电器利用自有资金实施了电热毯、暖手器等柔性电热产品产能扩增建设,实际产能有一定提升。 受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叠加建筑材料、人工成本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原定于2022年末完成的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经审 慎研究,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6月30日。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行业最新动态,加大了自动化专用设 备的研发改造力度,逐步投入生产,这将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整体产能。此外,市场需求对高端智能化和个性化产品的增长 促使公司调整项目投资进度,优化市场定位与产品结构,通过持续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为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并 合理配置资源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经过慎重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2、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原主要内容为建设公司线下营销渠道及建立大数据中心,包括在各销售区域购置仓库、办公及储运设 备,建设开发“彩虹集团大数据中心”等,有利于扩展公司仓储能力,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营销管理,服务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柔性电 热产品产业化项目。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公司网络零售占比呈逐年增长态势。为适应线上销售集中仓储、精准库存、信息化管理 快速处理的要求,兼顾线下渠道配送需求,公司将原各地分散仓储、配送发货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整合资源配置,利用生活电器存量建设用地,新增 生活电器为实施主体,在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生产基地(暨生活电器经营所在地)新建占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的仓库,同时购置智慧仓储物流系统 设备及软件,以实现生产、销售、仓储、物流一体化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营运能力。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滞后,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优化建设 内容后,完成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本报告“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六、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6、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090.70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29,479.24万元(其中本金29,300,.00万元),其余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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